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备注 |
行政许可 | 001 | 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墙改办 | 1.法律法规名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530号;条款号:第十三条; | 企业 | 10个工作日 | |
行政许可 | 002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安监站 | 1.法律法规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第549号;条款号:第二十五条;2.法律法规名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条款号:第十七条;3.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条款号:第三十三条; | 使用单位 | 即办 | |
行政许可 | 003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管股 | 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款号:第七条;2.法律法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依据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条款号:第二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4个工作日 | |
行政许可 | 004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 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依据文号: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四十五条; | 企业法人 | 2个工作日 | |
行政许可 | 005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测量队 | 1.法律法规名称:《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依据文号: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2.法律法规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依据文号:建办法函〔2019〕144号;3.法律法规名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依据文号:厅字〔2018〕8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 建设 单位 | 20个工作日 | |
行政许可 | 006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测量队 | 1.法律法规名称:《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依据文号: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2.法律法规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依据文号:建办法函〔2019〕144号;3.法律法规名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依据文号:厅字〔2018〕8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 建设 单位 | 20个工作日 | |
行政许可 | 007 |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人防办 | 《人民防空法》第22条;《河北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五、五十七条。 | 公民、法人和组织 | 法定20日 承诺3日 | |
行政 许可 | 008 |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人防办 | 1.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条款号:第十四条;2.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依据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 | 公民、法人和组织 | 法定20日 承诺3日 | |
行政 许可 | 009 |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人防办 |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六、十七条;《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公民、法人和组织 | 法定20日 承诺3日 | |
行政 许可 | 010 |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人防办 | 《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河北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 公民、法人和组织 | 法定20日 承诺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