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1 15:52
发布者:吴桥县财政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8年预算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吴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吴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吴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吴桥县政府的常设机构。依据省局冀质监发[2010]182号文件规定,县质监局设办公室、标准计量股、质量监督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稽查股等共5个部门: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信访、外事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任免、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职业资格等工作;
4、承担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6、承办有关行政案件审理、复议和应诉工作;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局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
8、承担本局预决算编制、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有关统计工作;
9、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
10、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二)标准计量股主要职责
1、管理本辖区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2、管理本辖区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3、承办本辖区产品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备案;
4、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5、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6、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7、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8、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业和计量仲裁检定。
(三)质量监督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2、承担宏观质量综合统计、分析与通报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
3、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进行监督和管理;
4、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开展认证;
5、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6、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8、对特种设备的设计、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环节初稿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
9、按规定权限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10、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稽查股主要职责
1、管理区域性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
2、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本辖区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计量违法行为以及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
3、组织本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本辖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
5、调查处理重大和跨区域的生产、流通领域质量技术违法案件;
6、参加周边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办案的协调联动。
二、机构设置
吴桥县质监局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
吴桥县质监局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吴桥县质监局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1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88万元,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3.12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的总体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为19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183.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3.12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91.12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9万元,主要为人员调出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88万元。
详见附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吴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吴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拨款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较2017年度预算4.5万元减少了2万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较2017年度预算减少1.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17年度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是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各单位经费相应缩减同时支出也减少。
五、绩效预算信息
2018年吴桥县质监局部门年度发展目标:
1、全县质量监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
2、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产品“三包”、防伪工作。
3、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落实和发布省市制定的标准,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4、管理和监督全县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对比,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5、负责计量器具及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境质量、环保产品质量检测。
6、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开展县内产品整治,做好打假协调工作等有关打假办案的各项。
7、综合业务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队伍素质和电子政务水平,规范技术机构发展。
8、综合事务管理,提升保障能力及管理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职责活动: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内容描述: 全县质量监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
绩效目标: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
二、职责活动: 质量管理
内容描述: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产品“三包”、防伪工作。
绩效目标: 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职责活动: 标准化管理
内容描述: 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落实和发布省市制定的标准,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绩效目标强化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激励技术标准创新。
四、职责活动: 监督管理
内容描述: 管理和监督全县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对比,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绩效目标: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
五、职责活动: 打假办案
内容描述: 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开展县内产品整治,做好打假协调工作等有关打假办案的各项。
绩效目标: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六、职责活动: 质监政务管理
内容描述: 主要包括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人事、离退休干部、党建、计财、监察、宣传、会议、培训、调研等工作。
绩效目标: 提高综合保障管理能力。
七、职责活动: 综合业务管理
内容描述: 承担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宣传、专项会议、培训、调研、行政许可、信息化等工作。
绩效目标: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队伍素质和电子政务水平,规范技术机构发展。
八、职责活动: 综合事务管理
内容描述: 人事管理、老干部管理、党建、后勤等事务性管理等工作。
绩效目标: 提升保障能力及管理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422吴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单位:万元 | ||||||||
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 3.12 | 全县质量监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 |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 | ≥95% | ≥90% | ≥80% | <80% | ||
质量管理 |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产品“三包”、防伪工作。 | 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名牌产品认定数量 | ≥3 | 2 | 1 | 0 | ||
数据库信息录入数量 | ≥20 | ≥18 | ≥15 | <15 | |||||
标准化管理 | 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落实和发布省市制定的标准,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 强化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激励技术标准创新。 | 标准化管理系统用户满意度 | ≥90% | ≥85% | ≥70% | <70% | ||
监督管理 | 3.12 | 管理和监督全县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对比,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 | 计量比对完成率 | ≥95% | ≥90% | ≥80% | <80% | |
特种设备获证单位监督抽查企业数量 |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批次数量 | ≥15 | ≥10 | ≥5 | <5 | |||||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 负责计量器具及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境质量、环保产品质量检测。 | 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 检测数据准确度 | ≥95% | ≥90% | ≥85% | <85% | ||
重点管理计量器具检定率 | ≥95% | ≥90% | ≥80% | <80% | |||||
特种设备定检完成率 | ≥95% | ≥90% | ≥80% | <80% |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有关的各项工作。 |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 |||||||
打假办案 | 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开展县内产品整治,做好打假协调工作等有关打假办案的各项。 |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 违法企业查办及时率 | 100% | ≥95% | ≥90% | <90% | ||
违法企业处理率 | ≥95% | ≥90% | ≥80% | <80% | |||||
打假案件办结率 | ≥95% | ≥90% | ≥80% | <80% | |||||
质监政务管理 | 主要包括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人事、离退休干部、党建、计财、监察、宣传、会议、培训、调研等工作。 | 提高综合保障管理能力。 | |||||||
综合业务管理 | 承担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宣传、专项会议、培训、调研、行政许可、信息化等工作。 |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队伍素质和电子政务水平,规范技术机构发展。 | 其他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自动化信息系统完好率 | ≥95% | ≥90% | ≥80% | <80% | |||||
年度普法完成情况 | 按计划完成 | — | — | 未按计划完成 | |||||
综合事务管理 | 人事管理、老干部管理、党建、后勤等事务性管理等工作。 | 提升保障能力及管理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2018年,吴桥县质监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吴桥县质监局 |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
合 计 |
七、国有资产信息
吴桥县质监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73.7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详见下表。
吴桥县质监局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编制部门:吴桥县质监局 |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 273.7 |
1、房屋(平方米) | 1691 | 130.55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1691 | 130.55 |
2、车辆(台、辆) | 3 | 20.68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 | |
4、其他固定资产 | —— | 122.47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