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07号)制定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依据 | 备注 |
1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吴桥县发展和改革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2号) | 项目建议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一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
2 |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 | 项目申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8〕4号) | ||||||||
3 | 编制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6〕1号) | 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吴桥县发展和改革局 | |||||||
4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吴桥县发展和改革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2号)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一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
5 | 编制节能报告 | 节能审查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和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 节能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冀政办字〔2017〕37号) | ||||||||
6 | 编制煤炭替代方案 | 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方案审查 | 吴桥县发展和改革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41) | 项目煤炭替代方案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7 | 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 | 选址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 ||||||||
8 | 绘制海域坐标图 | 海域使用权审核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主席令第61号) | 海域坐标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9 | 海域使用论证 |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
10 |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吴桥县发展和改革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2号)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 吴桥县交通运输局或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
11 | 编写政府投资项目概算 |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概算并下达投资计划 | 吴桥县发展和改革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2号) | 项目概算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2 |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 ||||||||
13 | 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14 |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及方案技术支持性文件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各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 |||||||
15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吴桥县气象局或 吴桥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6 | 绘制地下管线、建筑物基础与该人防工程关系实测图 |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 | 地下管线、建筑物基础与该人防工程关系实测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 | ||||||||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 | ||||||||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 ||||||||
17 |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吴桥县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48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8 | 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 ||||||||
《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冀水建管〔2007〕115号) | ||||||||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1〕618号) | ||||||||
19 | 编制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迁移、改建设计方案、设计图纸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 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迁移、改建设计方案、设计图纸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 |
20 |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 |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78号) |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再单独审查 |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 | ||||||||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 |||||||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 | ||||||||
21 | 施工平面图设计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 施工平面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2 | 涉及古树名木移植时专家论证 | 《河北省绿化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2号公告) | 古树名木移植专家论证意见 | |||||
23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 |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3号)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图纸 | |||||
24 | 编制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 | 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5 | 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 取水许可审批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 |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 | ||||||||
《河北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冀水资〔2003〕3号) | ||||||||
26 | 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27 | 编制安全评估报告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发布,第698号修正) | 安全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28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吴桥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 |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吴桥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2〕175号)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合格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9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吴桥县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 ||||||||
30 | 编制“多测合一”综合测绘报告,竣工图测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桥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吴桥县行政审批局、吴桥县教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 | 竣工测量报告、竣工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
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 | ||||||||
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 |||||||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许可 | ||||||||
31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施工图抗震设防要求审查 | 吴桥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7号) |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正) | ||||||||
《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 ||||||||
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 | 《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0号) | |||||||
《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20〕2号) | ||||||||
《河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冀震发〔202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