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办事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8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条、第十五条 |
受理机构 | 吴桥县气象局 |
申请材料 | 行政许可申请书、吴桥县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报表各一份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防雷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防雷工程施工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
受理条件 | 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2、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期限 | 2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与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317-7341177 |
办公地址 | 吴桥县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