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桥县气象局(共2项)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
1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县气象局 | 防灾减灾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二十三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颁布时间2010年1月27日,施行时间2010年4月1日,2017年10月7日修订)第二十三条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七条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 |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 | 不收费 | 需要现场勘验勘察时间不计算在内 | ||
2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县气象局 | 防灾减灾科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33条、第39条;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13条、34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