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吴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尤庄养殖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吴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尤庄养殖小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沟店铺乡尤庄村。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154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22平方米,其中:猪舍42722平方米,辅助生产区(集粪池、污水处理)2200平方米,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800平方米;猪舍内购置自动清粪系统、自动喂料系统、智能环境调控系统等主要及辅助设备,每栋猪舍内配置一套。项目建成后年上市肉猪6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吴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邮政编码:061800;
联 系 人:高丽伟; 邮 箱:1129481949@qq.com;
联系电话:1873351502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贾倩闻; 邮 箱:hbqzsanbu@163.com;
联系电话:0311-83033190; 传 真:0311-830331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吴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吴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尤庄养殖小区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