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财建〔2020〕49号
吴桥县财政局
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
吴桥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沧市财资环[2019]51号)和《关于调整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提前下达资金的通知》(沧市资环[2020]14号)文件,现拨付你单位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638万元。此项资金列2020年支出功能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经济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单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及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绩效过程监控,对工作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将采取收回资金等必要措施。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下,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吴桥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3日
抄送:本局预算股、国库股